院发〔2010〕5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院广本科生、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提升我院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教学研究型学院的步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科研奖励的对象包括获得奖励的科技成果、授权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公开发表的重要科技论文等。 第三条 科技奖励的受奖主体为我院的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含在职出国人员)。 第四条 科技奖励一般授予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不包括通讯作者)。 二、专利技术和计算机软件 第五条 凡我院在读研究生以第一完成人(含在职出国人员)获得授权,且专利权人为学校所有的专利技术;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根据类别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类 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计算机软件 奖励金额(元) 1000 100 300 三、科技论文 第六条 科技论文奖励办法。 (一)在《Science》、《Nature》英文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二)被国际检索系统(SCI E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四、附 则 第七条 学院的科技奖励津贴每年度年终实施,一次执行。 第八条 科技奖励经费由学院教育事业费专项列支。 第九条 本办法由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术委员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