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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奖助学金评定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21年协议)

评定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7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小米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名额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小米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评定说明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并按要求导出申请表提交学院初评。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方式进行,申请学生填写相关项目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初评。

二、社会奖助学金考核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请各年级对2023-2024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1.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各年级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爱心社应将1名受助学生的社团日常表现情况及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学院,学院参考爱心社意见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2.春雨奖学金。各年级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学院参考受助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三、评定考核及成长反馈材料提交要求

(一)评定材料提交

1.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1)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手写板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申请助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纸质版。

2.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

(1)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学业成绩单》纸质版。

(二)考核材料提交

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1)考核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5)《学业成绩单》(一式一份)。

2.春雨奖学金

(1)考核合格及递补的学生需在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

(三)反馈材料提交

2023—2024学年曾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所有学生均应提交,各年级负责通知上一学年获资助学生提交材料(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

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2023—2024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一式一份);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要求阳光向上,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

3《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四、工作安排

(一)评选工作

1.学生申请(10月8日-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材料,并在班级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2日-16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被推荐,评议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年级评选(10月17日-10月25日):各年级确定入选名单;

(二)考核工作

10月23日前,考核学生按要求将成长反馈材料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发至辅导员玛尔比亚古丽·斯拉依邮箱:2254966685@qq.com。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级要加强对评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评定办法认真做好本次评定工作。

2.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每学年参加爱心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评定工作,按照要求严格审查学生申请材料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严禁使用订书针装订。

联系电话:029-87092044

理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