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党发【2016】8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学院制定的《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理学党发〔2014〕5号),为了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
1.各支部提名推荐符合《细则》相关要求的拟发展对象,与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附表1)商议开展班级民主测评和党内民主测评。组织测评结果好的拟发展对象填写《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汇总表》(见附表2、3),将纸质版信息登记表和与开展民主评议记录一并上报学院E313办公室,电子版信息汇总表以“支部名称+拟发展”命名后发送到hanfeng5529@nwsuaf.edu.cn(5月16日前)。
2.学院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并在学院网公示拟发展对象情况(公示期为五天),无异议后通知各党支部本期确定的发展对象。
3.各支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等相关表格,根据《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附录《党员材料清单及填写说明》组织发展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上报学院E313办公室(5月25日前)。
4.材料审核通过后各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学院E313办公室(5月31日前)。
5.学院党委指派专人与新吸纳的预备党员谈话后,召开会议审查各支部报送的党员材料,并做出是否同意各支部决议的批复(6月5日前)。
6.支部接到批复后,在支部大会上宣读批复,将新吸纳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活动,做好后续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7.注意事项:《入党志愿书》等表格每个发展对象只有1份,必须在支部负责人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党员材料清单和填写说明》的要求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做到字迹工整、页面整洁、无涂改现象。
二、预备党员转正
1.各支部摸清近期应转正的党员名单,指导他们填写和提交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审查无误后与《拟转正党员信息汇总表》(附表4)(电子版以“支部名称+转正”命名后发送到hanfeng5529@nwsuaf.edu.cn)一并上报学院E313办公室。
2.学院党委审查通过后在学院网公示拟转正党员情况(公示期为五天),无异议后下发通知和党员材料。
3.支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在《入党志愿书》转正决议栏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学院E313办公室。
4.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下发批复至各党支部。
5.各支部接到批复后通知本人,继续做好教育培训。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