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6年3月8日至3月15日
二、排查范围
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主要任务
1.排查心理困扰、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分类建立、完善特殊学生群体档案。
心理困扰学生排查主要按照心理咨询中心的月排查要求进行;
学习困难学生排查主要针对学业橙色预警及以上等级学生和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预警者;
生活困难学生的排查主要排查因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造成困难的新增学生群体,不包括已经享受学校资助的学生;
就业困难学生排查按照就业指导中心相关工作要求进行。
2.排查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活动。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中,通过走访学生宿舍,与重点学生约谈和召开班团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重点做好心理困扰、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等群体和校外住宿学生的排查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各班级在组织排查时要协调好有关活动,确保调查工作覆盖到所有学生,及时更新原有的特殊群体学生档案;认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分类指导。
3.各班级要按时、准确填报特殊学生群体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3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内容报送至学工办邮箱:xnlxyxgb@126.com。
补充: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黄色预警范围:1、一学期有1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2、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1-4学期);3、一学期旷考1门课程者;4、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5、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预警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1、一学期有1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2、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3门以上者;3、一年级学生一学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5%以上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一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0%以上,或累计未获得学分达到15学分以上者; 4、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5-7学期);5、一学期无故旷考3门课程者;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以上者;7、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预警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1、试读者;2、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者;
理学院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