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10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院系,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日—10日,各班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载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9月9日—18日,学院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经公示后确定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汇总名单纸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9月19日—9月2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的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更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四、学院在完成对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会及时更新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五、各班负责人要认真阅读文件,高度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班级每一名同学,同时班级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对本班申请贫困生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并严格排序,并于2010年9月7日之前将本班贫困生的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