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班级工作小组审核、学院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学院E334B办公室。非书面异议、逾期异议与匿名异议均不予受理。联系人:罗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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