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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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14‟87 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以下简称“导师”) 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年度审核领导工作。各学院(系、所)成立导师年度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核工作。

二、审核条件

1.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请参加年度审核的导师师德师风进行全面审核,在审核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2.经费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单位 2019 年所制定并通过研究生院审批的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费标准细化到各二级学科方向。新增学位授权点参照同层次其他学位点经费标准。

3.申请者的年龄要求: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教师,按照学校规定 60 岁退休者,应为 1965 年 6 月 30 日(不含)以后出生,按照学校规定 65 岁退休者,应为 1960 年 6 月 30日(不含)以后出生。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按照学校规定 60 岁退休者,应为 1964 年 6 月 30 日(不含)以后出生,按照学校规定 65 岁退休者,应为 1959 年 6 月 30 日(不含)以后出生。对于符合学校延迟退休条件的其他教师,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按延退年龄进行计算,确保在退休之前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4.每位申请者原则上依托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且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保持稳定,与聘任岗位保持一致。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师,经本人申请,相关学位点审核同意,可以在学校审批的博士学位点交叉学科方向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

5.导师科研经费及成果等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17年1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三、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主页“导师年审填报系统”或登录网址 http://microapp.nwafu.edu.cn/,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导师年度审核申请系统使用指南》(附件 1)。

2.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于初次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招生单位原则上须组织学术答辩。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现任导师、新晋导师、年龄受限导师、外聘导师等不同类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参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

4.学校审核备案。各招生单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列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允许招收研究生。

四、时间安排

1.6 月 13 日前,各单位研究确定本单位 2020 年导师年度审核基本要求,设臵年度审核经费标准,报研究生院审批(附件 2)。

2.6 月 16-7 月 10 日,个人申报,申请人登陆系统填报招收研究生年度审核信息。

3.7 月 28 日前,学院审核、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办法》和本单位制定的基本条件审查,严把导师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无经费、无课题、无成果”的导师招收研究生。

2.2020 年,学校不统一进行补审。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能够自愿配臵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导师年审程序进行补审,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符合招生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招生录取结束规定时间节点前,可随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补审,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根据《办法》及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引进人才来校工作 3 年内,应按照学校人才工作组会议的决定进行聘任。首次申请者,应提供人才工作组会议纪要和学院(系、所)审核意见,新引进人才到校正式报到后方可招生。

4.各单位要将申请参加年度审核导师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生源状况、就业率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对研究生生源质量不高、就业率低的指导教师实行约谈、限招,严重者予以停招。

5.因年龄受限申请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如有重大项目或重大成果,符合所申请学科点其他审核条件,可自愿提出申请,自年龄受限开始到退休年龄前,学校原则上只受理一次申请。年龄受限申请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填写《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申报表》(附件 3),各单位要以是否满足学科建设需要为基础和出发点,以学位授权点及学院(系、所)教授委员会的意见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年龄受限导师的科研经费及成果不纳入招生指标测算范围,招生指标由学院或学位点负责予以配臵。达到退休年龄,须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其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津贴由学院(系、所)或导师自筹解决,其本人及指导的在学研究生所需办公室、实验室等公共资源,由学院(系、所)自筹解决。

6.一般不聘请校外人员招收指导我校研究生。确因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已与学校签订正式聘任协议的双聘院士、学术院长等国家级人才,聘期内本人可申请参加我校导师资格审核,审核条件、审核程序与校内人员相同,且每年最多只能招收 1 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由聘任单位自行统筹解决,学校不另行安排。外聘导师必须配备具备当年招生资格的校内合作导师,承担外聘导师所招收研究生的培养经费并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外聘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须履行我校导师岗位职责,且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来校工作。申请外聘导师者,填写《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申报表》(附件 3),各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7.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将申请者名单及其申请条件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上报材料如存在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申请者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审查责任。

8.各单位审核结束,经公示无异议后,于 7 月 28 日前将《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申报表》(附件 3)和《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及一份纸质版,随函报研究生院质量评估与监督处。

联系人:戴开军  任丽洁

联系电话:87080170

电子邮箱:zlpg@nwsuaf.edu.cn

附件:1.导师年度审核申请系统使用指南

      2.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经费标准审批表

      3.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申报表

      4.2020 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