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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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qh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

     

 

根据 “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校党校[2015]1号)文件精神,校党校理学院分校拟定于近期举办2015年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课时间为3-12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条件
1)学生:
一是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良,能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实践和公益等活动,现实表现突出。
2)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三育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经党支部研究列为培养对象。
2、报名程序
1)学生:
自愿报名 团支部(班级)提名推荐→党支部遴选推荐后上报学院分党校办公室(学院综合办公室王晨老师处)。
2)教职工:
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 党支部审核后推荐上报学院分党校办公室。
3)参加往期党课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同学需要重新报名参加培训。
4)党课学习时间拟安排在下午5-6节、7-8节或晚自习,学员报名时请以班级为单位注明无课时间,便于学院汇总平衡和排课,并选出一名组长(具体负责处理本班学员的培训事务),注明联系方式。
3、学员资格审查
各支部推荐的学员经学工办、研工办、综合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本期学员名单。
4、学籍登记
1)分党校将《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报校党校备案后,即完成学员学籍登记手续,作为学员学籍管理和学员结业考试的依据;学员学籍登记结束后,不接收任何人插班学习,更不允许未经培训参加结业考试。
2)教材费另行通知,不收培训费。
5、教学过程管理
1)以学员原所在班级为单位成立党的知识与理论学习兴趣小组,组长配合培训班班长、副班长做好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相关事务。支持和鼓励在学习的过程中尝试撰写和发表理论学习文章,对以培训班学员名义发表论文的学员,党校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表彰。
2)学员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平时成绩由作业(10分)、观看录像及考勤(10分)、学习总结(10分)三部分构成。学员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学校党校按结业学员数的5-8%评定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6、考勤纪律
考勤实行课前点名或签到制。学员于课前10分钟就位,各小组组长、副班长、班长做好课前考勤工作并于课前5分钟上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也可按学员名册抽查学员出勤情况。学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请假条交给班长,由班长汇总后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学员课堂缺课达到4学时或总缺课达到6学时的,无论是否参加结业考试,均不予结业。学员有旷课情形的,取消本期学员资格。
7、结业考试
第十七期结业考试拟定于6月1日至5日之间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报名截止时间
按照学校的安排,请各支部书记于3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hanfeng5529@nwsuaf.edu.cn.,教材费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附件:《理学院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