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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校教发〔2011435

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

一、预警的目的

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学业困难和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加强学校、学生及其家庭三者之间的沟通,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预警等级和范围

学业预警按照学生学业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根据每个预警等级采取不同的预警措施。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黄色预警范围

1、一学期有1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1-4学期);

3、一学期旷考1门课程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

5、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预警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

1、一学期有1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3门以上者;

3、一年级学生一学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5%以上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一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0%以上,或累计未获得学分达到15学分以上者;

4、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5-7学期);

5、一学期无故旷考3门课程者;

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以上者;

7、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预警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

1、试读者;

2、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者;

3、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三、预警及帮扶措施

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按学期进行。

1、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督查、指导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并将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成效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2、各学院(系)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的总体情况,根据学业预警的工作安排,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采取沟通、约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主动性,逐步消除学习中存在的困难。

3、学校设立学生帮学岗位,聘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习优秀、学有余力的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担任帮学工作,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制定详细、可行的帮学计划和措施,与其开展一对一的帮学工作。

四、预警工作流程

1、每学期初,各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及时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清理,将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课程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汇总提交学院领导,并将学业清理的结果反馈给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辅导员班主任一起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2、各学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根据学院学业清理情况向需要预警的学生下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同时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提醒家长及时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于达到红色学业预警学生,除向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外,应通过电话等途径与家长沟通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主动与家长电话沟通2次以上。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

3、各班班主任针对预警学生学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学业预警学生约谈工作,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配合辅导员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帮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经验和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主要针对困难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其帮扶计划及实施情况,将作为帮学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5、各学院(系)应建立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与考核机制,定期对院系学业预警工作进行研究、检查和总结,并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五、其他

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思想的重要体现,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