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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党【2015】19号--关于做好2015年下学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院制定的《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

1.各支部提名推荐符合《细则》相关要求的拟发展对象,与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附表1)商议开展班级民主测评和党内民主测评。组织测评结果好的拟发展对象填写《拟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汇总表》(见附表2、3),将纸质版信息登记表和与开展民主评议记录一并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电子版信息汇总表发送到hanfeng5529@nwsuaf.edu.cn(11月10日前)。

2.学院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并在学院网公示拟发展对象情况(公示期为五天),无异议后通知各党支部本期确定的发展对象。

3.各支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等相关表格,根据《党员材料填写说明》组织发展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4.材料审核通过后各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11月20日前)。

5.学院党委指派专人与新吸纳的预备党员谈话后,召开会议审查各支部报送的党员材料,并做出是否同意各支部决议的批复(11月30日前)。

6.支部接到批复后,在支部大会上宣读批复,将新吸纳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活动,做好后续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7.注意事项:各支部在发展对象的推荐选拔上要严格遵守《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禁学生在推荐发展对象过程中拉票,一经发现取消在读阶段入党资格;《入党志愿书》等表格每个发展对象只有1份,必须在支部书记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党员材料清单和填写说明》的要求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做到字迹工整、页面整洁、无涂改现象。

二、预备党员转正

1.各支部摸清近期应转正的党员名单,指导他们填写和提交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审查无误后与《拟转正党员信息汇总表》(附表4)(电子版发送到hanfeng5529@nwsuaf.edu.cn)一并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2.学院党委审查通过后在学院网公示拟转正党员情况(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后下发通知和党员材料。

3.支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在《入党志愿书》转正决议栏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4.学院党委审议讨论后下发批复至各党支部。

5.各支部接到批复后通知本人,继续做好教育管理。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