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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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

     

各中心、系、所、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网络平台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和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发〔2017〕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

  1.由党委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各中心、系、所、点创建的网络平台,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处级领导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管理员是网络平台(QQ、微信等工作群除外)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类网络平台(QQ、微信等工作群除外)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的账户、密码及管理口令,由管理员管理,定期修改,做好保密工作。管理员工作调整时,要与接任人员做好交接,交接后要及时更换密码、口令。

  3.QQ、微信等工作群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制度,严把成员入群的关口,杜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工作群。已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工作职务变动的群成员,应主动申请退出或由工作群管理员移请出群。

  二、加强内容管理

  1.坚持传播正能量。网络平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讲好西农故事,传承西农精神,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帐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1)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以及暴力、淫秽色情的信息;

  (2)严禁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编造、传播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3)严禁发布有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损学校声誉的内容;

  (4)严禁利用单位官方网络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4.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不维护的“僵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要及时注销。

                                                 

                                                理学院

                                             2019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