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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04     浏览次数:

     

各中心、系、所、点:

        近期,国内有关高校实验室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很严峻。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要求,学校进一步部署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吉成  张社奇

副组长:解迎革  吴养会  韩春霞

成  员:刘淑明  朱  杰  汪自庆  贾根良  宋世德   穆婉红

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与督促。

二、规范实验室安全管

1.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设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安全制度上墙,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做好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对具有安全风险实验项目要有预案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2.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和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义务,并做好相关档案建设。教学实验室要按照本科教学规范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科研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科研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学习及考试。

3.涉及化学试剂和药品、放射性物品的采购必须履行学院登记审批手续,要严格规范、科学管理。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化学品与麻醉药品必须执行严格的申领、存放、使用规范程序,台帐登记清晰完整,并实行专人管理,符合国家与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4.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等管理要符合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5.特种设备必须在本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校验与检修。

6.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操作规程摆放位置醒目,并保证安全使用。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1.学校与学院签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经学院院长和主管领导共同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

2.学院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实验室负责人第一管理责任。

3.实验室负责人与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实验人员的直接责任。教学实验室执行制度上墙告知约定制度,科研实验负责人与参与实验的师生直接签订安全责任书。

 

理学院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