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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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

     

各中心、系、所、点:

      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部署了2018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考核范围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视同考核合格,由学院填写《2018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挂职干部不参加度考核,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产假等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18 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其余在职在岗职工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其中,新入职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其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社奇  王吉成

 副组长:韩春霞  吴养会  解迎革 

 成  员:解小莉  党亚爱  周建军  贾根良  宋世德  穆婉红  任文艺  王  晨

 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实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依据

 1.年度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具体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等。

 2.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18]73号)执行。

 3.考核工作按照岗位类别开展,各类人员具体业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侧重点如下:

(1)教师岗侧重考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推广、 社会服务等情况。

(2)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 号)进行考核,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其他人员侧重考核工作态度、日常考勤、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四、考核等次与参照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 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 15%。各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等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 行)》(校党发[2016]79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合格等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 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 以上处分;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工作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年度考核表(见附件)。要对考核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夸大等不实信息,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进一步处分。

2.学院审议公示。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审核公示。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复核。

(1)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组办公室审核学院所报送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并受理教师的复议申请。若有问题,报请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作出综合评议,并将最终考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执行。

(2)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自学院公示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有异议的教职工本人。

六、工作要求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 工资、续订聘用合同、晋升职称职务等的依据,请各单位督促教职工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填写考核材料。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根据情况,报学校严肃处理。

2.聘任在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教师岗位年度考核表(附件 1),时在表中填写管理工作业绩情况。

3.请各中心、系、室汇总所在机构教职工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签名版+电子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2018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等考核材料,于12月27日前将材料汇总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

 理学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