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中心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示范中心主任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示范中心主任聘任条件
1.示范中心主任应为我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为本学科领域高水平专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国家级示范中心主任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示范中心主任任期 5 年,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示范中心依托建设单位重新聘任,报教务处备案。
(二)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聘任条件
1.国家级、省级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本学科领域校外的高水平专家担任。
2.国家级、省级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 5-7 位校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人员不超过 1/3。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外籍家。1 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 3 个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委员每届任期 5 年,一般连任不超过 2 届,原则上连续 2 次不出席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二、聘任程序
1.示范中心主任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相关学院负责遴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学院发文聘任,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2.学校发文聘任,国家级示范中心主任聘任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示范中心聘任主任 1 名,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作需要可聘任 1 名或多名。其中,动物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主任聘任工作,由动物科技学院牵头,动物医学院和草业与草原学院配合完成。
2.各相关学院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前,将示范中心主任(含副主任)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院发聘任文件及所聘人员的 个 人 简 历 报 送教 务 处 , 电 子 版 同 时 发 送 至shiyanke@nwsuaf.edu.cn。
联 系 人:刘德明
联系电话:029-87091077
附件:
附件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xlsx
教务处
2020 年 5 月 13 日
版权所有 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地址: 杨凌高新农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电话: 029-8709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