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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党【2016】13号--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日期: 2016-06-14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理学党发【2016】13号


各党支部:

  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工作,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详细填写《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见附表1),做好信息统计和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介绍信抬头名称的确定

  1.已签工作单位的:

  A.工作单位接收档案和组织关系的,组织关系迁往单位党组织,本人向单位党组织问清“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具体名称和单位党组织具体名称(即“转往单位名称”);

  B.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但能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关系迁往单位党组织,本人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名称和单位党组织具体名称;单位不能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可转到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可向单位咨询)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参照未签工作单位的办法转。

  2.未签工作单位的:

  A.档案回生源地(即高中入学考试地)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生源地(高中入学考试地)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亲自联系确认能接收后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即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名称);

  B.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咨询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即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具体名称)。

  3.考取研究生的:

  考取本校的,直接写“本校XX学院党委”(而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考取外校的,向录取学院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

  4.出国留学的:

  A.公派出国留学的,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需提前预交党费,《汇总表》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省内”填“不转”,在“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名称”栏填“公派**国家**学校留学”,同时填写一份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附件1);申请转出的,参考“自费出国留学”的办法签转。

  B.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保留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按照前面的“未签工作单位的”的办法迁转党组织关系

  二、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所有党员必须认真联络、咨询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后到支部负责人处登记,电话咨询拟迁往单位党组织部门能否接收和详细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一旦登记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2. 学院以各支部上报的登记信息表为依据出具每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毕业离校后需持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须本人持学院出具的介绍信亲自办理),办理好后,请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至各支部书记处(地址: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理科楼理学院XXX老师(或XX级XX专业研究生XXX)。由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好后交学院E313办公室。

  3.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为:跨省转递最长为90天,省内转递最长为60天,杨凌示范区内转递最长为30天,校内转递的一般为7-15天。超过介绍信有效期限不去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超过6个月后视为自行脱党,党员资格自动取消。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4. 各支部整理核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印章完备、材料齐全后送学工办(廖仁梅)、研工办(张丽萍)老师处,办理好书面交接手续(以免档案材料丢失),并协助学工办(廖仁梅)、研工办(张丽萍)老师将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后由学校统一寄往毕业生签约单位或毕业生档案托管单位(预备党员如继续上本学院的研究生,请在档案袋上注明拟转入党支部名称,交E313办公室)。

  5. 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该跟着党员“走”,即党员毕业后去哪儿,组织关系就应转到哪儿,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尤其是预备党员,牵扯到后续转正事宜,有些人才交流中心不办理为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事宜,要提前问清楚有关事宜。

  6.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重新办理。确有特殊原因需改转党组织关系的,应及时与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提交改转申请说明情况,酌情办理,并按已工作人员标准补交党费(每月按5元收取)作为惩戒,截止2016年11月30日。

  7.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预备党员要及时向新转入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组织教育考察,预备期届满前及时与所在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等材料,联系转正事宜。

  8.请各支部务必于6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本支部《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hanfeng5529@nwsuaf.edu.cn,纸质材料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表上信息后交理学院E313办公室。

  9.未尽事宜请与理学院E313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1677。

  附件1: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附件2:《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