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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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各类国家、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信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本科生各类国家、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我院奖励名额为3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院奖励资助名额为7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我院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资助名额为一等助学金20名,二等助学金52名。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同时, 2014级、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获奖学生风采录》,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我院奖励名额1名。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
号)执行。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16-2017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我院对2016-2017学年度2
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我院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2017级一等一名、2016级二等一名、2015级二等一名和2014级二等一名,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2000元,二等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6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4.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名,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5.“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1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6.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7.罗麦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名额6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罗麦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8.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我院奖励名额2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9.中天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6级甘肃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名单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10月9日-10月1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四)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28日)。

五、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通知文件及相关评定办法、细则(参见网址http://xuegong.nwsuaf.edu.cn/xszz/zzzc/index.htm 或《大学生手册》、《学生资助手册》<每专业只有一本,供参考>),符合基本条件的才能参与评选(注意对四六级,学分、综测成绩,是否贫困生,有无挂科等方面的要求)。如上报、推荐或申请人选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该班级不再增补名额。
2.
奖助学金符合基本条件的自行申报,按通知要求向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没有专门申请表的奖项填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材料用回形针别好,勿用订书钉),由学院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
3.访学的学生在原学校参与评定。社会类奖助学金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得一次。
4.推荐人选不是最终获资助人选,还要经学院及学校审批。
5.考核名额为去年已经获得该奖项的,今年需提交考核材料以决定是否继续享受该奖项。
6.所有材料电子版(每一类奖助学金所有申请人都要填写电子汇总表(附件6);申请表无需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8日(周日)下午3点前汇总发送至lxbangongshi@163.com;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汇总表也需个人A3横版打印)于10月9日上午12点前交至理科楼E334东助管处,过期不再授理材料。各班按照时间节点自行安排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时间。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7:《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附件8:《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纪念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