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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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班、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1.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社奇 王吉成

成员:解迎革 吴养会 韩春霞 解晓莉 邵贵文

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总体安排,指导、监督各学科中期考核工作

2.学科点中期考核小组

组长:学科点负责人

成员:各学科点秘书、导师代表

负责组织本学科点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二、考核对象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须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往届申请延期参加考核以及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研究生。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试工作由研究生向所在学科点考核小组提交考核材料,并以PPT形式汇报。各学科点要根据本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确定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内容材料有:

1.个人总结报告。主要包括:①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②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③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④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⑤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⑥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⑦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

2.文献综述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参加国家联合培养项目回国的博士生,还应在个人总结报告中阐述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国外完成的研究工作间的关系。

四、考核结果分类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各类结果基本鉴定要求及相关处理如下:

1.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符合研究生所在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其它要求,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1)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2)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或未修满培养计划中学位课要求的学分;(3)未进行论文开题论证或已进行论文开题论证但未通过;(4)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5)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6)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7)不满足研究生所在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其它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的;(8)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1)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3)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4)学术研究中存在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5)不满足或违反研究生所在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其它要求的;(6)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五、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

2.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由各学科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须办理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系、所)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4.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六、考核流程

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工作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主要操作流程(“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如下:

1.研究生在 “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填写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在“中期考核”模块中提交自评报告。研究生在考核前向所在学科点考核小组提交个人总结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及学科考核工作组要求的其它纸质材料。

2.导师通过“系统”逐项审核“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研究生提交的培养环节相关内容,再通过“中期考核”模块给出评价和考核意见。导师给出“同意”意见后,研究生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3.各学科点考核小组要按照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组织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汇报,形成考核相关材料,交学院考核小组。

4.学院考核小组将认真审查各学科点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给出考核结果。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系统”“培养环节管理”模块中导入培养环节内容,在“中期考核”模块中录入学院中期考核结果,生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按要求归档;填写《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会同其它考核材料存档备查。

七、工作要求

1.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等综合表现的一种阶段性评价,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以推进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2.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要配合学院对考核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研究生进行谈话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帮助,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育人作用,保证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科点请在12月之前完成本学科点中期考核工作,并将相关考核材料与学科点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将根据相关材料积极做好档案存档工作,以备相关研究生咨询、复议查询和学校检查等。

 

                                                                                   理学院

                                                                                2018年11月5日